市場、經濟、技術日新月異,風險往往無法避免。主動、有計劃地將風險降至最低的管理過程,有助于降低決策錯誤概率、危害損失可能性,相對提高制造商自身價值和收益。
對于醫療器械風險管理,歐盟、FDA及我國藥監局均有相關規定,要求根據風險等級進行醫療器械的分級分類、產品注冊必須包含風險管理文檔、質量管理體系必須包含風險管理控制程序等。
各大機構已發布的標準或指南大多是對前人經驗教訓的總結,參考這些成文的行業經驗,是以最低成本獲取最大的安全保障。
由此,本期聚焦新版GB9706.1,解讀有源醫療器械風險管理的重要知識點。
一、符合GB/T42062-2022等于符合GB9706.1-2020?
有源醫療器械制造商如果已經按照GB/T42062-2022(ISO14971:2019)《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實施風險管理,那么是否符合GB9706.1-2020(IEC 60601-1:2012)《醫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對風險管理的要求?
GB/T42062-2022更加強調醫療器械預期使用的受益,以進一步平衡風險和受益的關系,通過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對生產、質量、經營、使用等各環節進行風險分析、風險評價、風險控制等,為制造商提供管理醫療器械相關風險的框架,但并未針對某一特定的危險(源)或危險情況做出規定,也未規定可接受的風險水平。
因此,制造商已經按照GB/T42062-2022開展風險管理,并不意味著其風險管理文檔直接符合GB 9706.1-2020對風險管理的要求,而是需要進一步根據標準進行檢查。
二、GB9706.1-2020是否已考慮醫用電氣設備或系統的所有危險(源)?
GB 9706 (IEC 60601)系列已識別大部分醫用電氣設備或系統需要考慮的危害,如:電擊危害、機械危害、輻射危害等。
但標準中的要求無法覆蓋所有危害,尤其是創新醫療器械的新技術可能同時引發新危害。
三、某些特定試驗以何種方式應用到特定的醫用電氣設備或系統?
制造商應使用風險分析的結果以確定需要試驗的故障狀態。單一故障測試的結果是否安全,應當根據條款要求或風險管理的評估結果進行判定。
四、對于特定的危險(源)或危險情況無具體可接受的準則時,該怎么辦?
制造商應當建立風險可接受水平并評估剩余風險!如果標準中僅給出考慮著火的可能性,那么應當符合哪些指標,則需要制造商通過風險管理進行確定。
五、醫用電氣設備或系統替代的風險控制措施,應當如何證明其可接受?
制造商可比較標準的適用要求與剩余風險,評價替代風險控制策略的可接受性。
細化等同安全的要求,引入風險管理。
(文章來源于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