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江蘇省法院首次公布近年來全省法院審結生效的重點領域部分賄賂犯罪典型案例,涉及交通工程建設、醫療、征地拆遷、執法司法四大領域,釋放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的強烈信號。
涉案3.12億元,
院長、械企老板被判刑!
通報的典型案例中,包括一起巨額醫療器械腐敗案件。通報指出:依法從嚴懲治醫療領域賄賂犯罪,是打擊群眾身邊腐敗犯罪的重點。不論是行賄者,還是受賄者都將收到了法律的嚴厲制裁。
2007年至2019年間,被告單位南京某商貿公司、江蘇某醫療器械公司等單位在被告人楊某某幫助下,通過采購經銷的方式,向楊某某所在醫院供應共計價值3.12億余元的醫療器械耗材。
在此期間,作為上述公司實際控制人的被告人卞某某為謀取競爭優勢、提高公司代理的醫療器械耗材使用量,先后多次向楊某某行賄共計1011萬余元,上述單位及個人由此非法獲利7800萬元。被告人楊某某利用擔任所在醫院心臟科冠脈組組長、副主任、院長助理、副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上述單位及其他單位、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包括卞某某在內的他人財物共計1064萬余元。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綜合被告人犯罪事實和情節,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依法追繳其受賄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綜合各被告單位、被告人犯罪事實和情節,以單位行賄罪分別判處被告單位南京某商貿公司罰金人民幣350萬元,判處被告單位江蘇某醫療器械公司罰金人民幣60萬元,判處被告人卞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對被告單位及被告人違法所得780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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