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財政局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產業發展資金申請工作(第二批)的通知》(下稱《通知》),本批次申報時間為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17:30。
《通知》明確,將重點支持8大方向。
其中提到,打造行業標桿示范首方案獎勵,支持北京市企業與醫療行業用戶聯合制定信創解決方案。申報主體應在醫療行業典型場景有實際落地并穩定運行的解決方案,且該方案在該應用場景首用、真用,同時涉及多個產品類別。將按采購合同中非硬件部分的信創產品及服務金額10%給予牽頭單位獎勵,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
《通知》還提到,將發放算力券補貼。申報單位須租用非關聯方的智能算力資源(不包括存儲、網絡、安全等其他服務),在醫療領域進行行業人工智能大模型訓練和應用。單次申領算力券金額最高不超過智能算力合同額的20%,同一企業每個自然年度累計申領和兌付算力券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此外,《通知》還明確,將給予數據要素市場示范獎勵。鼓勵企業在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進行數據資產登記、開展數據交易、開展數據資產入表活動,鼓勵企業通過北京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區數據訓練基地或國家級人工智能大模型語料庫向社會首次開放人工智能大模型訓練語料。
相應的,對于“首登記”企業,按照該企業首批取得數據資產登記證書的登記費用的30%予以補貼,同一企業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10萬元。
對于“首交易”的企業,可以按照申報期內數據交易額的4%對數據產品參與主體予以獎勵,同一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對于“首入表”的企業,且入表金額大于100萬元的,可以對企業為實現數據資產入表所發生的數據質量評價、數據資產評估和第三方審計等服務費用予以30%的補貼,同一企業數據資產入表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對于“首開放”企業,可以根據數據規模、數據質量、更新頻率和應用效果,擇優對企業予以獎勵,同一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以下是8大方向的具體內容:
方向1 集成電路設計產品首輪流片獎勵。支持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開展多項目晶圓(MPW)或工程產品首輪流片(全掩膜),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流片費用一定比例予以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詳見附件1)。 方向2 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獎勵。對符合《北京市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4年版)》中的新材料產品應用示范按照銷售額的一定比例分檔獎勵,單個產品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單個企業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詳見附件2)。 方向3 新基建新技術新產品應用獎勵。對創新體驗中心和場景實驗室建設、新技術新產品小批量驗證項目、新技術新產品規模化推廣應用投資,按照不超過相關投資額的3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詳見附件3)。 方向4 升規穩規創新獎勵。對2023年度由規模以下轉為規模以上或者通過其他方式首次納入規模以上統計范圍的相關領域內先進制造業企業一次性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2024年度新建投產(開工)、當年納入規模以上統計范圍的相關領域內先進制造業企業一次性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獲評“專精特新”的,再增加獎勵20萬元,已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予增加。 對2023年度產值首次突破1億元(含)、納入規模以上統計范圍的相關領域內先進制造業企業,2023年度首次納入規模以上信息軟件業統計范圍、營業收入突破1億元(含)的相關領域內信息軟件業企業,一次性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獲評“專精特新”的,再增加獎勵20萬元,已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予增加(詳見附件4)。 方向5 綠色低碳發展項目—空氣重污染應急績效級別提升項目獎勵。對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減排清單內企業績效級別提升項目給予獎勵。其中,項目實施主體為國家級綠色工廠、國家級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含下屬企業),或空氣重污染應急績效評級B級及以上(含績效引領)的,按納入獎勵范圍總投資的30%給予獎勵;其他實施主體按納入獎勵范圍總投資的25%給予獎勵。上述項目截至申報之日已竣工,竣工日期應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建設期不超過3年,且核定投資不低于20萬元。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低于10萬元的,按照10萬元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詳見附件5)。 方向6 打造行業標桿示范首方案獎勵。支持我市企業與金融、能源、交通、教育、醫療、安防等重點行業用戶聯合制定信創解決方案,對于首次解決重點行業典型應用場景需求并實際落地的優質解決方案,按照不超過解決方案中信創非硬件部分實際采購額的10%給予獎勵,不超過3000萬元(詳見附件6)。 方向7 算力券補貼。對租用非關聯方的智能算力資源,在相關領域進行行業人工智能大模型訓練和應用的符合要求在京企業給予算力券補貼,單次申領算力券金額最高不超過智能算力合同額的20%,同一企業每個自然年度累計申領和兌付算力券金額不超過200萬元(詳見附件7)。 方向8 數據要素市場示范獎勵。鼓勵企業在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進行數據資產登記,對于企業首次開展數據資產登記并獲得相應證書的,可以按照該企業首批取得數據資產登記證書的登記費用的30%予以補貼,同一企業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10萬元。鼓勵企業在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開展數據交易,按照申報期內數據交易額的4%對數據產品參與主體予以獎勵,同一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鼓勵企業開展數據資產入表活動,對于數據資源首次實現入表且入表金額大于100萬元的,可以對企業為實現數據資產入表所發生的數據質量評價、數據資產評估和第三方審計等服務費用予以30%的補貼,同一企業數據資產入表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鼓勵企業通過北京數據基礎制度先行區數據訓練基地或國家級人工智能大模型語料庫向社會首次開放人工智能大模型訓練語料,可以根據數據規模、數據質量、更新頻率和應用效果,擇優對企業予以獎勵,同一企業年度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詳見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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