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0日,河北省張家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北京市政協原副主席于魯明受賄一案。
公開資料顯示,于魯明曾任職北京市衛健系統多個職位,包括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于魯明簡歷:
于魯明,男,漢族,1961年12月生,北京市人,1983年12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農工黨,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北京醫學院分院精神衛牛專業大學畢業,主任醫師.
曾任北京市大興縣衛生局副局長、精神病醫院院長,大興縣衛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精神病醫院院長,大興縣政協副主席(不駐會) 、大興縣衛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大興縣政協副主席(不駐會)、大興縣衛生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大興區政協副主席 (不駐會) 、大興區衛生局黨委副書記局長,大興區副區長,北京市衛生局副局長,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北京市政協副主席。
張家口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于魯明利用擔任政協北京市大興區**屆委員會副主席,大興區衛生局局長,大興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北京市醫院管理局副局長、局長,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使用權辦理、醫院工程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50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于魯明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于魯明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于魯明進行了**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3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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