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保局集中發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的答復。
在回應人大代表馮冰提出的“關于推進重癥監護室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規范醫療服務項目管理的建議”時,國.家醫保局明確,將“加強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管理,指導地方將符合條件的包括重癥監護在內的相關醫療服務項目按程序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同步完善重癥監護類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更好保障參保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
全面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取消藥品耗材加成,破除以藥補醫機制
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決策部署,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的重中之重。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先后出臺《關于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3號)和《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明確了改革的目標、原則、路徑和重點任務,核心是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通過降低藥品耗材費用、規范藥品耗材使用和醫療行為、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建立完善薪酬制度等綜合措施,建立公立醫院科學補償機制,破除逐利機制。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2017年9月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2019年底**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公立醫院減少的合理收入已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增加財政投入等方式進行補償,其中主要通過將減少的加成收入同步平移,分攤計入到醫療服務價格中。改革后,公立醫院補償由醫療服務收入、藥品耗材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醫療服務收入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
國.家醫保局積極推動降低檢查檢驗類和大型設備醫療服務價格
國.家醫保局在指導地方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時,高度重視降低設備物耗占比高的檢查檢驗和大型設備治療價格。2019年,國.家醫保局印發《關于做好當前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工作的意見》(醫保發〔2019〕79號),指導各地完善本地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的同時,要求重點提高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降低設備物耗占比高的檢查檢驗和大型設備治療價格。2022年,國.家醫保局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醫保辦發〔2022〕16號),進一步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要突出體現對技術勞務價值的支持力度,強調社會捐贈和應使用政府性資金購買的大型檢查治療設備,在測算項目定價成本時,應按公益性原則扣除設備折舊、投資回報、還本付息等費用,主動將大型設備檢查治療項目納入動態調整范圍,持續降低偏高價格。
下一步,國.家醫保局將繼續指導各地落實好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同步推動檢查檢驗類醫療服務價格合理下降。
結合地方實際情況,擴大重癥監護相關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范圍
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管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切實保障參保人員合理的基本醫療需求。目前,國.家層面采取排除法規定了基本醫療**不予支付費用和支付部分費用的醫療服務項目范圍,未將重癥監護相關醫療服務項目排除在外。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根據臨床需求、醫療技術發展、本地區醫保基金運行等實際情況,按程序將符合條件的醫療服務項目納入本地區醫保支付范圍。由于各地經濟發展和醫療技術水平等不同,納入的具體醫療服務項目和支付水平有一定的差異。從地方實際看,各省普遍將部分重癥監護相關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文件要求,加強醫療服務項目醫保支付管理,指導地方將符合條件的包括重癥監護在內的相關醫療服務項目按程序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同步完善重癥監護類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更好保障參保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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