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技診療類
本類說明:
1.醫技診療類包括醫學影像、超聲檢查、核醫學、放射治療、檢驗、血型與配血、病理檢查,7個二級分類,總分類碼為2,二級分類碼為21—27。本類項目數共計988項。
2.使用放射免疫學方法的各種檢驗項目不統一列在核醫學類下,請在檢驗類查找。
3.“核醫學內照射治療類”(分類碼2306)項目均為開放性核素治療。封閉性核素治療項目列入“放射治療”類之“后裝治療”類中(分類碼2404)。
4.腫瘤的非放射性物理治療項目(如射頻熱療、高強度超聲聚焦治療等)列入“放射治療”類中(分類碼2407)。
5.腫瘤細胞的化療藥物敏感實驗項目列于“臨床微生物學檢查”類之“藥物敏感試驗”類中(分類碼250502)。
6.組織器官移植所需的各項檢驗(HLA檢查等)列入“血型與配血”類中,項目編碼為 260000023 —260000026。
7.檢驗類項目均以檢查目的立項。因許多檢驗項目可用成本差異懸殊的多種技術方法實現,本規范將成本差異懸殊的技術方法分檔列在檢驗類項目的說明欄目中,按所列不同方法分別計價;“說明”中沒有明確指明檢驗方法的項目,視為該項目當前所有檢驗方法都執行所規定的同一價格;“說明”中已明確界定檢驗方法的項目,如再采用新的檢驗方法,可參照該項目檢驗方法中與之相近方法的價格執行。
8.本類中使用的一次性注射器、“除外內容”中的膠片、造影劑、特殊采血針、特殊采血管可按一次性衛生材料收費規定執行;試劑、試管、尿杯等材料不得另行收費。
9.下列醫院:黑龍江省醫院、哈醫大一院、哈醫大二院、哈醫大三院(省腫瘤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一一醫院、黑龍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黑龍江中醫院、哈爾濱市第一醫院,不包括以上各醫院所屬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院、分門診 、合作醫院、社區門診等);在執行本類項目價格時,“說明”中有“●”標記的價格可在基準價的基礎上在不超過15%的幅度內上浮,有“※”標記的價格可在基準價的基礎上在不超過30%的幅度內上浮,有“▲”標記的價格可在基準價的基礎上在不超過50%的幅度內上浮。
10.血型與配血、病理檢查類服務項目價格,三級醫院的最高價格不得超過基準價,二級醫院的最高價格不得超過基準價下浮20%的價格,一級醫院的最高價格不得超過基準價下浮40%的價格。